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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某为了筹钱上网,竟干起了盗窃电缆的事情。近日,姚某被隆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,缓刑三年。
还在上学的男子姚某沉迷于网络游戏,频繁出入网吧,可是父母微薄的收入不能支撑他上网的费用。于是急于用钱姚某走上了歪路,他发现家后山的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缆有被人盗割的现象,便也想通过盗割电缆换取上网的费用。
2016年6月14日,姚某携带杀猪刀、打火机等工具到后山的通讯基站盗窃电缆2根,在用打火机将电缆的胶皮烧掉后,将铜芯取出后销赃,所获赃款全部用于上网。之后姚某用同样的方法共盗窃十一起。姚某在第十一次盗窃时被基站维修人员当场控制。
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司设备、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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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男子疯狂盗割电缆11起终落网 地址:http://www.cabhr.com/news/hangye/1483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