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浏览次数:947次
经过5年多的试点,阶梯电价终于走向全国。在业内专家看来,阶梯电价的全国试水,更像是一次资源类产品改革的预演。林伯强称,除了电价,水价也会实行阶梯制。
2006年前后,四川、浙江和福建三个省份率先试点阶梯电价。其中,浙江、福建的阶梯电价分为三个档次,四川分四个档次。第一档电价中,浙江省电量为每月每户50度,福建为每月每户150度,四川省为每月每户60度
根据国家发改委日前披露的数据,目前中国居民用电占总用电量的12%,但在居民用电中,5%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%的居民用电,10%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%的居民用电。
国家发改委对阶梯电价全国推广的解释为,主要是考虑建立三个方面机制:一是合理的电价机制;二是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;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。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。
四川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,2006年实施的阶梯电价方案,是根据居民收入水平来核定基本用电额度;而新方案的基本思路,将以基本用电额度能否满足居民每个月的基本生活需求来核定。
而在张宝通看来,居民阶梯电价的出台,更多是为电价的改革确定未来的方向,将价格结构理顺,为阶梯电价的全面实施和下一步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上调作准备。
张宝通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对于稀缺性的资源产品,为了引导公众更好地节约,缓解资源紧张的局面,国家采用经济杠杆调整是未来趋势,“我支持资源性产品涨价,但涨价一定要合理。”
电网是此次阶梯电价的直接受惠者,发电企业则将从中间接受益。按照政府文件要求,此次实行阶梯电价后,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将主要用于弥补上游企业燃料成本上涨、发电环保成本增加、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、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上。
注明:本文系转载网络资源,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和管理员联系删除!
标题:阶梯电价机制或推至水气 地址:http://www.cabhr.com/news/hangye/902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