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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聚焦:苏浙京沪渝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出台

发布时间:浏览次数:876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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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北京:年用电2880度内不涨价

    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:北京市发改委新近发布消息,阶梯电价实施政策确定,从7月1日起,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。

     实行阶梯电价后,北京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,电价分档递增。第一档电量为每月不超过240千瓦时(度)的电量,覆盖83%的居民用户,电价维持现价水平。对城乡“低保户”和农村“五保户”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。第二档电量为241—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,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.05元/千瓦时。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,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.3元/千瓦时。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本市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实施。对于普通用户来说,这也意味着每年用电量在2880千瓦时以内,电费将不会有变化。

    

     在北京,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(如学校、社区居委会、社会福利机构等),暂不执行阶梯电价,但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.022元/千瓦时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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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标题:政策聚焦:苏浙京沪渝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出台  地址:http://www.cabhr.com/news/hangye/915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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